甲男与乙女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2017年7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但男方支付女方30万元(分两期);双方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偿还,男方另给付女方房屋补偿款30万元(分期节点同上);任何一方不按期付款,支付违约金10万元。男方在2017年7月10日支付10万元后,一拖就是近9年,再未付款。2026年,男方主动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单独所有、女方配合过户,并辩称「存款30万」和「房屋补偿30万」是当年做文档时复制粘贴写重了,是同一笔钱,自己只欠20万尾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两条款名目不同、性质不同,在没有充分反证的情况下按两个独立条款履行;男方逾期近9年未付款,触发违约金条款。判决:房屋权利义务归男方、剩余贷款由其偿还,男方支付存款30万元、房屋补偿尾款20万元、违约金10万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迟延履行的,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相似判例
【相似判例】各地法院审理的离婚协议履行纠纷中,常见裁判是:协议文本条款名目清楚、内容不矛盾的,按字面履行;一方主张笔误、写重,须拿出双方当时确认的证据,举证不能的承担不利后果。该判例与本案共同确立了「离婚协议以文本为准,主张笔误者举证,否则按独立条款履行」的裁判规则。
四、结论建议
离婚协议不是越快签完越好,是越清楚越好:白纸黑字写明的两笔钱,事后一句「写重了」翻不了案。读者提示:存款、房屋折价款、车辆折价款分开写,每笔钱写清性质、金额、支付时间;条款真写重了的,签补充说明并双方签字确认;违约金条款一旦写入就必须守约,本案10万元违约金就是拖出来的代价;签协议前多花半小时抠字眼,远比事后几万元律师费划算。
话题8:上海崇明法院判决七旬老人分手索财推倒女方案:两次推倒致右腕骨折,全额赔偿1901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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