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婚史虚构单身,婚恋诈骗15.38万获刑四年二个月

领域:刑事法律事务上传时间:2026-09-25

一、案例概述:

2021年至2025年,贵州三都的熊某在婚恋网上结识被害人陆某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虚构单身人设,谎称愿与对方结婚取得信任,随后以资金周转、还债、生病住院等理由多次骗取钱款共计153800元,款项被其用于个人消费、赌博及还债。案发后熊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代为退赔3万元。三都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巨大(15万余元属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67条: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三、相似判例:

各地婚恋诈骗案件裁判取向一致:行为人隐瞒已婚等真实身份、虚构单身富庶人设,以恋爱结婚为名长期骗取钱财的,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通常超6万元)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案后认罪认罚、退赃的可酌情从宽,但巨额诈骗量刑从重。

四、结论建议:

网恋奔着结婚去,结果对方早就已婚、拿你当提款机——这不是爱情,是精心设计的诈骗。法律对婚恋诈骗零容忍:隐瞒身份、虚构人设、以结婚为名要钱,数额巨大的直接三年起步。给单身朋友:网恋别急着转账,没见真人、只出不进、理由永远在要钱,基本就是骗局;大额往来先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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