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办指标房、国企编制、转学籍」?海口法院:诈骗,判!

领域:刑事法律事务上传时间:2026-10-15

一、案例概述: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杜某某、黄某某因无力偿还债务,对外谎称能购买指标房、办理房产过户,介绍海关、海事局、烟草局、中石油、农垦公司等机关国企工作,以及帮中小学生转学籍,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用于还债或挥霍。二人单独或共同实施诈骗犯罪共22起,杜某某诈骗金额82.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黄某某诈骗35.95万元(数额巨大)。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5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杜某某、黄某某不服上诉,海口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刑法》共同犯罪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团伙各成员按作用分别量刑)。

三、相似判例:

各地「虚构关系、代办指标」类诈骗案件裁判一致:以能办指标房、国企入职、转学籍等名义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巨大的,主犯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或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

四、结论建议:

「我有人脉,指标房、国企编制、转学籍都能办」——这话听着诱人,实则是诈骗的标配话术。本案中两人靠这套「万能人设」骗了22起、百万财物,一个判九年半、一个判四年多。给老百姓:房产过户、入学就业都有正规渠道,凡是自称「有特殊门路」、让你私下转账「打点费」的,十有八九是坑;给子女:别信「关系」,走正规流程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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