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被辞退,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除付赔偿金案

领域:劳动纠纷上传时间:2026-10-10

一、案例概述:

刘某2023年12月入职北京某公司任门店拓展主管,月工资15000元。2024年5月,刘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桡骨颈骨折、左肩部挫伤。2025年4月,人社部门认定其为工伤;5月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对应停工留薪期6个月。然而在养伤期间的2024年8月,公司即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为由送达解除通知。刘某申请仲裁并起诉。北京二中院终审认定:公司在停工留薪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强制性规定;公司主张刘某严重违纪,却拿不出具体违纪事实、合法制度依据及公示告知证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二倍赔偿金;此外,公司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十级伤残补助金差额55090元亦由公司补足。最终判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827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9元、二倍赔偿金24843元及伤残补助金差额55090元。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照本法第47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相似判例:

各地法院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被解除的裁判一致:停工留薪期是法律给养伤职工上的「保护锁」,工资照发、岗位保留、合同不得单方解除;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须同时举证具体违纪事实、合法制度及公示告知,三样缺一项即构成违法解除,赔偿金翻倍。

四、结论建议:

人躺着养伤,饭碗先没了——这是最寒心的套路。法律给工伤职工上了三把锁: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岗位保留、合同不能单方解除。公司想拿「严重违纪」当借口?可以,但得拿出具体事实、合法制度、公示证据,三样缺一不可,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赔偿金翻倍。还有一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差额公司自己补。受了伤,身体遭罪,别再让饭碗被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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