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网店用人工智能合成已故老中医肖像推销,法院判赔偿5万案

领域:侵权纠纷上传时间:2026-10-11

案例:山东沂水一位老中医刘某去世后,某短视频店铺未经家属许可,将其生前采访视频与AI合成视频拼接用于推销中医图书。家属起诉侵权,法院认定店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逝者肖像,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994条:死者姓名、肖像、名誉等受侵害,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担责。

《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判例:某网店擅用已故名人肖像与AI合成视频推销商品,死者家属起诉维权,法院认定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逝者肖像构成侵权,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害。裁判要旨与本案一致:AI「复活」逝者用于商业营销,须获家属授权。

小稷提醒:AI不是法外之地。「复活」逝者、仿冒名人带货,只要营利且未经授权,就踩了肖像权、声音权红线。商家用AI前务必取得授权、标注「AI合成」,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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