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征地未谈拢遭断水断电强拆,市政府复议确认多项违法案

领域:行政法律事务上传时间:2026-10-10

一、案例概述:

贵州毕节织金县茶店乡大营村李某某及长子、次子三户承包地和房屋被纳入工业建设用地征收范围。自2025年3月起,双方就补偿标准、房屋面积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迟迟未签。2025年7月起,一系列强制行为接连发生:清表施工导致断水、通信中断、承包地附着物被强制清除;8月供电被中断;10月三户房屋被强制拆除,强拆当日虽向三户汇款补偿款,但款项性质金额未经认可,属「先拆后补」;直至11月,县政府才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三户村民不服,向毕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毕节市政府经审理查明,强制使用土地、断水断电断网、强拆房屋均属违法,且「先拆后补」不能洗白违法;遂作出六份复议决定:确认强制使用土地、断水断电断网、强拆房屋行为违法,并撤销县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43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应依法进行公告、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与参与权。

《行政复议法》第64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宜撤销的,确认违法)。

三、相似判例:

各地对征收拆迁中「断水断电逼迁」「未签协议先强拆」的复议与裁判一致:以停水停电等影响基本生活的方式逼迁,以及未签协议、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即强拆,均属违法;事后补作补偿决定不能「洗白」在先违法,复议机关应确认违法或撤销。

四、结论建议:

征地拆迁,补偿谈不拢可以先违法逼迁吗?法律说:绝对不行。断水、断电、断网、强拆,每一项都是在踩红线——行政强制法明确禁止用停水停电逼人搬迁。更关键的是,先拆了再补作一个补偿决定,想「洗白」之前的违法?没用,复议机关照样确认违法、予以撤销。给被拆迁人提个醒:遇到违法逼迁,第一时间拍照录像、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替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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