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概述:
李某夫妇在长沙经营餐馆多年,近年生意不济,想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餐馆熟客程某平日吹嘘自己有电视台从业经历、结识多名高层。得知夫妇二人的求职意愿后,程某谎称无需考试、无需公开竞聘,只要花钱疏通关系,就能直接办理正式入职。他利用多个手机号、微信号,一人分饰电视台高管、部门职员、人事经办等多个角色,长期与李某夫妇线上对接,营造出流程正规、进度顺利的假象,再以入职打点、岗前培训、工装购置等名目多次索要费用。夫妇二人陆续转账47.9万余元,多年积蓄几乎被掏空,工作却始终遥遥无期。案发后,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量刑建议,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责令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相似判例:
湖北赤壁法院审理的诈骗案中,被告人用AI伪造富商身份和人设,专骗未婚女性,骗得35万余元,获刑4年3个月——「包装出来的人设」骗得了一时,刑法量刑只认骗了多少钱、害了多少人。
四、结论建议:
「花钱找关系进单位」九成九是骗局——正规入职只走考试和招聘流程,不看来头;「无需笔试面试、内部指标、花钱打点」是标准话术,听到就拉黑;对方用多个私人微信号「分饰多角」,本身就是骗局特征;转账前打单位官方电话核实,保留转账记录,被骗立即报警;熟人介绍也要核身份,杀熟骗局最容易卸下你的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