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概述: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对冒充老师收取资料费的六名被告人判处刑罚。2025年8月至9月,柯某某、梁某某等六人通过网络购买QQ账号,搜索关键词随机加入学生班级群,锁定老师账号后同步修改昵称、头像,伪造出与老师几乎无异的高仿账号。随后六人挑选老师下班休息的晚间时段,在群内发布「收取资料费」通知并附收款二维码。待老师发现并紧急声明时,已有不少学生和家长受骗转账。老师立即提醒并报案。公安机关将六人抓获,六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经统计,该团伙诈骗金额共计6000元。法院认为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均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坦白、认罪认罚,依法判处柯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三、相似判例:
各地法院对冒充老师、客服在家长群、班级群实施小额诈骗的裁判一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身份骗取家长学生财物,数额达立案标准即构成诈骗罪;团伙作案各被告人按主从地位分别量刑,坦白、认罪认罚可从宽。
四、结论建议:
开学季是这类骗局的高发期。骗子专挑老师下班、家长松懈的空档,用高仿账号发个「收资料费」二维码,几句话就骗走家长的钱。这案给家长提个醒:群里任何收费,先私信老师本人核实,别扫来路不明的码;也给孩子上一课:遇到「老师」要钱,多问一句。骗子虽只骗了六千,但六个人全判了实刑,别以为金额小就没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