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对夫妻下班途中共骑一辆电动车回家,路上突然窜出一条流浪狗,撞到车轮导致车辆失控侧翻,夫妻二人双双摔伤骨折。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本次事件属于交通事故。二人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审查后认为,事故发生在下班途中,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且职工本人无主要责任,依法认定为工伤。公司起初主动为员工申请了工伤,事后却又反悔,起诉到法院,理由听起来颇为「清奇」:狗不是驾驶员,这起事故不算交通事故,所以不应认定工伤。一审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判决驳回公司诉请:《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要求必须有「驾驶员」的过错行为,车辆在道路上因意外造成人身伤亡的,同样属于交通事故,法院采信交警的认定;公司先主动申请工伤、后又起诉主张不属于工伤,前后矛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意外」造成的同样属于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诉讼。
三、相似判例
【相似判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工伤认定典型案例中一起「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案:职工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否认属于工伤,法院经审理认为人社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该判例与本案共同确立了「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含意外事件)应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事后反悔不影响工伤认定」的裁判规则。
四、结论建议
「交通事故」不等于「机动车事故」,车辆因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同样属于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依法应认定工伤。读者提示: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索取事故认定材料,这是工伤认定的关键证据;单位不申请工伤的,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单位先申请后反悔的,法院会以诚实信用原则审查其主张;被认定工伤后,停工留薪待遇、伤残待遇依法均有保障。
话题2:长沙两人售卖麻将「透视神器」案:针孔摄像头加蓝牙耳机操控牌局,分别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诈骗罪获刑
【领域:刑事】